《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各方就本世纪末的温升目标达成了共识,即“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C 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C 之内”。为实现上述目标,《协定》要求每个缔约方以国家自主贡献(NDC)的形式自行编制、通报其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并以5年为周期提高力度,弥补全球排放差距。截至2017年10月底,已有166个缔约方,193个国家(欧盟中包含28个国家)提交了其NDC报告,累计占全球排放96.4%。
那么在过去两年中,全球主要排放国家采取的减排政策对实现各国NDC承诺目标起到的作用如何?在欧盟角主办的一场以“巴黎后追踪和加强的进程:对现有以及加强的减排政策的分析” 的边会邀请了来自三家机构的研究者对巴黎协定后全球在减排政策方面的努力进行了分析。
这三家研究机构的分析方法不尽相同,新气候研究所(NewClimate)主要基于UNFCCC官方的气候行动追踪平台上的信息以及其自主分析;另外两家研究机构荷兰环境评估所(PBL)和全球洞察科学(IIASA)则是基于不同的模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