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定先:武汉市低碳扶贫工作实践

绿色低碳发展智库伙伴

编者按:2020年7月2日全国低碳日,绿色低碳发展智库伙伴围绕“绿色低碳 全面小康“举办网络研讨会,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六十余人参加会议。此篇文章是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项定先演讲。

武汉市低碳城市建设
  
武汉城市面积8569平方公里,人口1121.2万,2019年GDP16000亿元,人均2.1万美元左右。根据国家中心城市的部署,从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等四个维度打造武汉的国家中心城市地位。
  
武汉市获批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以来,通过低碳城市建设,初步实现了经济、能源、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首先,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十二五”GDP年均增长11%,“十三五”年均增长8%左右。同时经济结构也持续改善,三产比重不断上升,2019年超过60%。二产当中高新技术企业,例如光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等占比超过1/4。武汉市原来作为重工业城市,传统的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比已经降至6%以下。
  
第二,经济发展的同时能源持续优化。一是能源用量增速放缓。从“十二五”年均增长6.1%降到“十三五”年均增长2.8%。二是能效持续提高。能源弹性系数由“十二五”的0.58降到“十三五”的0.35。三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煤炭占比由“十二五”末50%左右降到现在的37%左右,同时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由20%增加到30%,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
第三,环境持续改善。武汉市空气质量逐年好转,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
  
第四,低碳指标完成。武汉市对 “十三五”规划设置的22项低碳指标进行中期评估,完成较好。其中5项指标超额完成,15项指标按期完成,只有2项指标因指标内容调整,进展滞后。
  
武汉市低碳城市经验做法可以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加强顶层设计,将低碳理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的意见》中,都明确了要建设低碳城市。
  
推动改革创新,健全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武汉市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武汉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等一系列文件,部署推进低碳工作机制。
  
重视基础研究,科学指导低碳建设各项工作。低碳是全局性、系统性、科学性的工作,武汉市通过连续多年安排了30多项与低碳绿色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工业、建筑、交通等各分领域低碳达峰研究等基础性研究工作,为形成达峰行动文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落地实践,加强重点领域低碳工作实施。通过在产业低碳、能源低碳、生活低碳、生态降碳、低碳能力、低碳示范等六个领域部署实施工作任务,推进低碳落地实践。
  
积极试点合作,协力推进低碳建设全面开展。武汉市作为全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全国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海绵城市试点,与欧盟及英、法等开展国际合作,同时与很多机构,包括美国能源基金会、iGDP、NRDC、WRI等NGO合作,借助多方力量推进低碳工作实施。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低碳发展氛围。把低碳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工作,通过节能周低碳日、中欧低碳论坛、C40会议、碳宝包、大型活动碳中和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低碳发展氛围。
 
武汉市低碳扶贫工作的心得
 
2014年武汉市纳入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万多人,贫困村271个。到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人口脱贫销号。
  
观念引领   坚持低碳扶贫发展理念
  
通过以下做法,武汉市将低碳和扶贫结合起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脱贫。武汉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52家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与各区、乡镇对口的贫困村建立联系。
  
(二)坚持低碳理念,压实脱贫责任。
  
武汉市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扶贫的文件,包括《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武汉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武汉市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各级党委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军令状工程”,设计检查考核制度,强调推进生态扶贫,支持贫困地区绿色发展、绿色脱贫。
  
制度设计:建立低碳扶贫长效机制
  
“十二五”期间,武汉市针对湿地、生态公益林、湖面尝试了生态补偿。“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陆续出台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以及《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将生态补偿上升到地方法规,进而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并以此推进脱贫工作。之后武汉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意见》,将生态补偿推广到13个领域,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郊野、绿地等。从生态要素和综合性两个方面进行补偿。如下图示。
经过科学方法测算,对不同类型的生态要素核算经济价值,设置补偿标准。根据各区发展、人口和经济情况、发展潜力以及功能区定位等,进行生态补偿责任系数和综合性补偿系数测算,从技术层面做好制度设计。武汉市2019年共安排生态补偿资金7亿。
  
湿地保护方面,全市湿地面积1600平方公里,湿地率18.9%,每年安排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约为1000万元。
  
生态公益林方面,全市森林面积187万亩,纳入公益林补偿90万亩,补偿50元/亩.年。经评估全市生态公益林价值超过230亿。
  
水域保护方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水域、流域中的贫困户进行全方位补偿。一是对水域内农民新村建设每户每平方米补助100元,二是对绿化基础设施给予50%补助,包括购买、装修补助。
  
武汉还在探索建设生态补偿基金。通过运用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等补偿方式,探索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开展水流、森林、山体、草原等一系列确权登记,建立统一补偿标准。
  
推行CDM(CCER)机制,旨在鼓励开发节能和提高能效、甲烷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等国家核证的自愿减排项目。同时借助省碳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碳市场抵消机制交易模式,促进低碳扶贫,开发“农林类减排量”(CCER)产品。截止目前,湖北省针对居民用沼气的投资项目有33个,位居全国前列,预计碳排放减少900多万吨,形成了“工业补偿农业、城市补偿农村、排碳补偿固碳”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江夏区利用中国绿色碳基金建立碳汇林6000亩。
  
推行碳中和和碳普惠机制。2019年武汉举办军用会产生的9.38万吨碳排放量用种植于湖北通山的9.2万亩新造林所产生的11.3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实行碳中和,实现了“低碳军运”的目标。开展碳普惠制度研究,推进碳普惠平台建设,利用碳普惠等形式支持林业碳汇、农村沼气的开发利用和发展。武汉开发了“碳宝包”、“低碳军运”程序,200天就有200多万人参与。现在“低碳军运”程序已经升级为“低碳冬奥”程序,并于2020年低碳日正式上线。
  
政策支持:加强低碳扶贫实施推进
  
2016年至今,武汉市实行全方位生态扶贫支持,累计投入70.8亿。
  
一是生态劳务扶贫,对政府投资的生态工程,吸纳一定比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企业投资的生态工程建立完善劳务工对接机制。
  
二是生态就业扶贫,选派生态护林员,依托退耕还林、退渔还湖、生态保护区、国家公园等自然优势,把贫困户转变为生态保护“卫士”,形成就业,加强贫困群体稳定工资性收入。
  
三是生态产业扶贫,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特色种植”、“生态+特色养殖”等生态产业。全市推广“种养旅”等产业带动贫困户1.1万户。
  
四是生态补偿扶贫,政府用生态补偿基金给对生态有贡献的贫困户进行补助。
  
五是光伏扶贫支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武汉市于2016年出台了《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对4个新城区启动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截止目前共建设光伏扶贫项目140个,总投资超过1.1个亿,总装机超过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惠及贫困户超过2000户,帮助贫困群众5800多人。武汉市明确按照1.1元每度电保证最终收益,从2017年到现在全市光伏扶贫总发电量超过2800万度,总收入超过3000万,同时地方财政补贴累计超过18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