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良:双碳目标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2023年4月20日

绿色低碳发展智库伙伴

我国于2011年开始布局碳市场地方试点工作,2015年着手建设全国碳市场,现在来看,这一系列决策极具前瞻性,非常英明。

双碳目标提出的大背景

中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这里的“碳”主要指的是包括能源、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2060年实现碳中和,虽然尚未明确指出涵盖的是二氧化碳或是全温室气体,但我认为中国的碳中和目标是全温室气体口径的中和。因为欧盟或者美国加州的碳市场覆盖的是全温室气体排放,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净零排放、碳中和也都是全温室气体口径减排目标,所以中国的碳中和应该是全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

根据2020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现状,电力、工业、建筑、交通等行业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户,同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减排也非常重要,2020年非二温室气体约有24亿吨。目前来看,减排其中的10亿吨也许相对容易,但此后减排的边际成本会非常高。如果未来我国重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高减排成本的非二温室气体更可能进入其中参与抵消。

2021年,我国对2015年做出的国家自主贡献承诺进行了更新,提出了“新气候变化目标”。即将“2035年左右碳达峰”更新为“2030年前碳达峰”,将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由20%左右提高到25%,碳强度下降由60%提高到65%等。新、旧目标间的碳排放差距非常大,尤其在2030年后,需要更大幅度地减排。

经济系统需要变革。从我们对2060年碳中和情景下分行业增长指数的分析来看,有些行业是成长型的,能吸引更多投资,创造更多就业。比如高端服务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化工、食品等行业具有增长前景。有些是夕阳产业,特别是跟化石能源相关的行业,投资越来越少。

能源系统需要转型。根据清华大学2021年的研究,煤炭将在2030年出现快速下降,包括常规煤炭和加了CCS的煤炭利用都将下降很多。未来可再生能源要替代非化石能源,核电、风光都将有较大发展空间。现在海上风电已经可以平价上网,足以与煤电竞争,未来的发展更会超出想象。陆上风电也已超越煤电,对我国而言这是很大进步。

CCUS技术和碳移除技术对我国全经济尺度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未来,CCS能否进入投资组合取决于其技术水平、成本效益和化石能源相比的竞争优势。现在还不能完全刨除CCS,因为有些行业,比如工业,实现净零排放的难度非常大,边际成本很高,需要生物质加CCS、空气直接捕获等负排放技术的引入。

由主要技术手段对碳中和的贡献分析可见,2035年前能效提升的作用占首位,之后非化石能源替代将发挥更大作用。2050年后,减排难度非常高时,人工CCUS和碳移除技术将发挥一定作用。

碳市场与碳价

讨论如何促进技术手段的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边际减排成本,即碳价。在现实中有各种各样的减排政策,如果用一个标志性的概念替代的话就是碳价,在不同时期,与我国减排目标相关的碳价水平是不一样的。比如全国碳市场,碳价要比较高才有效,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当下碳市场反映了碳价的底价。有了碳价后,购买同样的产品,碳足迹高意味着价格高,由此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和个人行为,为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提供动态激励。

碳市场的重要性,一方面体现在总量控制,尤其在2030年后,碳市场可以直接将国家碳排放的目标在企业层面落实,是控制各行业、企业排放的重要抓手。碳市场的减排效果,最直接的是控制总量,同时具有广泛的溢出作用。另一方面,碳市场的重要性体现在由此产生的碳价将激励社会经济转型、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投资等各方面的发展。

欧洲实行碳边境调节税的原因,首先是要充分发挥欧盟碳市场的作用,避免削弱产业的竞争力。目前,欧盟碳市场电力行业全部通过拍卖获得配额,工业行业则免费发放配额。二是避免碳泄漏,将排放从欧盟转移出去。三是为了缓解欧盟工业行业反对碳市场的声音。

我国碳市场建设历程及特点

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意义和价值非常大。首先它是实现碳中和愿景重要的手段,以最低的社会成本控制碳排放总量。二是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创新。中国的节能政策从“行政措施+财政补贴”转到基于市场的政策手段。另外,碳市场能够有效衡量节能的效果,MRV和有效的违约经济惩罚也将助力能效标准落地。

我国从2011年开始布局7个国家级的试点碳市场,到2021年电力行业线上交易,10年时间非常不容易。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建立起法律法规体系、综合能力建设体系,包括配额分配与监管制度、排放数据监管制度、交易监管制度等都是很大挑战。

我们团队主要在碳市场覆盖范围、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等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是覆盖范围,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类别、纳入行业类别、纳入企业门槛。我国目前主要覆盖的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预计未来纳入八大高耗能行业的24个子行业,企业的纳入门槛为综合能耗在1万吨标准煤。二是通过总量设定管控的温室气体排放轨迹,无论国内国外,ETS或非ETS排放控制。根据我们的估计,按照八大行业,1万吨标准煤的标准计算,碳市场控制的碳排放总量约70亿吨,约有8000家企业进入碳市场。虽然企业数量不太多,但实际上管控了70%的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三是配额分配,将碳市场设定的总量落实到企业,对于企业而言,既是许可也是约束。

我国碳市场建设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模式,必须和中国国情相结合。从排放特点来看,中国的工业行业和发电行业是碳排放大户。经济发展趋势上,我国经济增长将长期处于中高速增长的态势,和发达国家基本稳定在1%到3%不同,我国的经济增速要远超它。另外,我国的能源市场仍处于改革中,尚未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电力市场,这是我国面临的很大问题。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控制制度还是以强度控制为主。我国碳市场设计充分参考了七个试点碳市场经验的总结,也借鉴了欧盟、美国加州等碳市场设计的长处。

碳市场的设计中需要很多权衡。在总量设定的权衡中,和基于总量的碳市场相比,基于强度的碳市场更适合中国国情,如何控制总量是很重要的问题。中国的碳市场是给行业设定标准,企业按标准排放,这点得以和我国的能效政策相链接。将行业、产品的能效标准转换成碳排放的标准,也是节能政策的转型。等中国2030年后的碳总量下降,碳市场也会从控制强度变成控制总量。

在配额分配方法的权衡中,我国的配额分配目前以免费分配为主,主要采用基准法,这样能够鼓励先进典型,也和我国的能效政策更好地结合。

在基于强度的碳市场中,行业基准是关键,如何确定行业基准,是政府需要考虑的事情。届时企业根据国家公布的基准,确定实际产量后,就能公开透明地就算出配额。从政策含义来讲,中国基于强度的碳市场实际上提供了三种政策工具,一是行业基准;二是奖励先进、惩戒落后,排放强度高的企业未来可能面临更高的碳税,反之,企业将获得更多补贴;三是灵活的履约方式,碳排放低的企业可以通过出售多余的配额获取收益。如此为企业低碳转型提供激励。

全国碳市场在第一个履约期的表现证明,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制度得到检验,先试点后铺开的道路非常合理。碳市场的履约率超过99%,过半数企业参与了交易。总体来讲,市场运行稳定,碳价符合预期,目前的碳价水平在55至60元左右,符合我国碳减排目标的要求。

全国碳市场发展展望

对全国碳市场发展的展望,近期来看,“十四五”期间要夯实碳市场运行和监管的法律基础。二是要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增强数据监管能力,从此前的“算总账”向过程管理转变,提高数据质量。三是扩大全国碳市场配额的交易行业,第一、二个履约期都是发电行业,到第三个履约期,要扩大覆盖范围,纳入如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四是增加交易主体类型,扩大市场参与度,现在主要是控排企业,未来第三方的投资机构也可以参与。五是启动自愿碳市场。

中期来看,到2030年,要实现对八大高耗能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全覆盖。随着电力市场化的改革,发电行业的成本可以有效地向下游传导,如此发电行业应有相当比例的配额采用有偿分配的方式。要引入配额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远期来看,我国碳市场要发展成交易主体多元、交易产品多样、交易价格合理、法律法规健全、监管有力的全球样板碳市场,届时成为基于总量的碳市场,也可与发达国家碳市场兼容。

总体来讲,中国的碳市场建设,为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样板,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了力量。

 

内容整理/韩迪 梁梦瑜

张希良,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