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碳交易试点 执行摘要
2015年12月1日

绿色创新发展中心 李昂

国家发改委自2012年起选取7个省市作为碳交易试点,深圳作为唯一一个单列市,于2013年6月18日率先启动碳交易。至2015年,深圳碳交易经过了2个完整的履约期,取得了一定的减排成效,对于企业的碳资产管理,政府和其他相关方的碳信息管理及碳市场运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深圳碳交易的主管单位为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房建设局则负责相应的核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为交易平台。碳排放核查机构为独立的审核机构(第三方)为企业提供碳盘查等服务。深圳碳交易也引入了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深圳碳交易的目标是基于排放强度控制,而排放总量是可规则性调控的。间接排放源和直接排放源在同一交易市场控制、交易。

深圳首轮碳交易纳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排放量超出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大型公共建筑及1万平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市政府指定的以及自愿参加的其他碳排放单位,共计635家工业企业和197栋大型公共建筑参与。这635家企业其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的59%,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市的26%,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全市38%。

深圳碳交易体系2013-2015的碳排放总量为1.18亿吨,包括配额总量1.07亿吨和抵消信用1100万吨,配额总量占全市碳排放总量的40%。 截止2015年6月30日,深圳碳市场配额总成交量413万吨,总成交额2.05亿元。

2013年度635家管控单位实际碳排放量约2900万吨,较2010年下降了375万吨,下降率11.5%,同时万元工业增加值碳强度较2010年下降33.2%。635家企业履约后碳配额富余2054267吨,相当于节约标煤845721.77吨。

深圳碳交易市场2013和2014履约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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