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
“双碳”目标的提出已进入第三个年头。目前,我国已建立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制定了中长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战略。
地方落实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我国各省级地区在经济发展阶段、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因而低碳转型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
iGDP团队在近期发布的零碳录年度报告——《中国省级气候行动进程与展望》中,基于零碳录数据库、利用统一可比的指标体系,对省级碳排放趋势、气候行动规划及政策实施状况进行了梳理,并通过案例评估地方现有政策是否足以支撑双碳目标,最后提出加强地方气候行动的建议。
主要发现
地方双碳政策分类
地方进展与展望
“十三五”期间
大多数省级地区实现了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其中,21个省级地区超额完成了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23个省级地区超额完成了国家设定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2个省级地区没能达标。
28个省级地区可新增再生能源装机量超过新增煤电装机量,26个省级地区的煤炭消费占比有所降低。
25个省级地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稳步下降。
“十四五”期间
30个省级地区已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部分省级地区提出了先于全国实现达峰;22个省级地区制定了高于国家水平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各省继续设定了煤炭消费占比下降目标。
16个省级地区设定了高于全国水平的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
近1/3省级地区已经制定了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比重目标,其中有5个省级地区设定了高于国家水平的目标。
一半以上的省级地区正在制定或者已经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的建筑标准。
经济增长与碳排放:我国经济发达省份与国际对比(2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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