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2035|《欧盟〈新电池法〉下广东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现状及综合分析》报告发布
2025年5月14日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

面对欧盟《新电池法》构筑的碳贸易壁垒,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如何破局?近日,2035气候行动广东合作中心正式发布《欧盟〈新电池法〉下广东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现状及综合分析》报告,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绿色发展提供路径建议。该报告由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和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联合编制,是“2035地方气候行动平台”推动广东省绿色低碳发展进程的系列产出成果之一。

在全球碳中和目标加速落地的背景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已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核心竞争力。数据显示,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正以年均50%的速度激增。广东作为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2023年锂电池出口额突破1088.5亿元,然而欧盟《新电池法》设定以碳足迹核算、再生材料比例的技术要求,并要求出口电池建立覆盖“矿产开采-生产-回收”的闭环碳管理体系。

在此背景下,我国动力电池在满足欧盟电池法规要求中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回收渠道分散,正规企业占“白名单”的名额不足10%,导致动力电池流向不同市场,碳排放追溯难;

二是技术瓶颈突出,主流湿法冶金工艺虽能实现90%锂回收率,但伴随高碳排放代价;

三是欧盟严苛的碳足迹追溯体系带来的合规挑战

报告指出,广东省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已形成“生产-退役-再生”的完整闭环链条。依托比亚迪、广汽埃安等整车企业,以及邦普循环、光华科技等头部回收企业的市场化整合能力,广东构建了覆盖电池制造、梯次利用、材料再生的全产业链生态。

然而,在碳价值链维度仍存在三重断点:

一是碳足迹核算依赖欧盟PEFCRs方法学,本土数据库覆盖率较低

二是生态环境部溯源平台与车企回收系统尚未完全对接,电池回收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三是回收再生材料碳减排效能未能形成规模优势,中小企业碳合规能力滞后

三大战略重塑产业生态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三点应对策略:

其一,标准破壁。制定涵盖矿产开采到再生利用的碳核算标准体系,明确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实现本土方法学对欧盟PEFCRs的兼容突破。

其二,责任重构。推进生产者延伸责任落实,参考欧盟《新电池法》,明确电池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强化“谁生产谁回收”的原则,促进退役动力电池有效回收及溯源,通过电池身份码系统实现生产商100%回收责任绑定。

其三,技术升级。重点突破智能拆解机器人动态决策与短程再生碳酸锂提纯技术,构建“异构兼容产线-分子提纯-闭环再生”成套装备体系,推动拆解智能化跃迁、再生材料高值化升级,形成全链条碳减排闭环。

在政策引导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下,广东正以“碳链主”思维重塑产业格局:例如光华科技再生体系生产的碳酸锂、磷酸铁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单吨碳减排幅度分别达到了45%、9%和19%;邦普循环建成全球首个“零碳回收工厂”,每吨材料碳减排幅度达49.25%。这些实践充分表明,碳合规压力正转化为产业升级新动能。

本报告为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引领”提供战略路径,广东的一系列实践也将持续为全球动力电池产业碳治理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