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由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ENTICE项目和中欧桥梁项目(EU-CHINA BRIDGE)联合主办,由工业脱碳研究网络(RENEW-Industry)支持的线上研讨会“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中国的影响解读”顺利举办。来自欧洲和中国的研究机构、政策专家及行业代表围绕CBAM正式实施背景下对中国经济、产业和气候政策的影响展开交流讨论。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绿色经济政策项目主任、高级分析师刘雪野受邀参会并作主题发言。
2026年1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其对全球贸易格局和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受到广泛关注。本次研讨会重点探讨了CBAM对全球,特别是中国出口竞争力、产业转型和国际贸易关系的潜在影响,以及各国可能采取的政策应对路径和绿色产业发展机遇。
在会议中,来自智库机构E3-Modelling的Maro Baka博士和来自伍珀塔尔研究所(Wuppertal Institute)的Chun Xia-Bauer博士作《ENTICE项目与EU-CHINA BRIDGE项目介绍》主题发言,发言嘉宾介绍了这两个欧盟“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项目的目标和活动,重点展示了它们在贸易、气候、工业脱碳、模型构建和国际合作方面的互补性工作。
来自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CREA)的沈昕一作《中国工业发展现状概述》主题发言,她概述了中国工业部门的最新发展和脱碳努力,阐述了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趋势。在问答环节她强调,CBAM的核心目的是保护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减少碳泄漏并创造欧盟产品与进口产品的公平竞争环境,而非发展工具;其公平性不应仅体现为减免义务,而应体现在促进技术获取、提升碳核算能力、绿色投资及支持工业转型上。
来自欧洲-地中海气候变化中心(CMCC)的Paola Rocchi博士作《碳定价边界扩展与欧盟CBAM:来自中国和印度的观察》的主题发言,解读碳定价机制扩大及CBAM演变对中国、印度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竞争力、贸易格局和气候政策设计的影响。在问答环节她补充指出,现有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多在国家层面运行,忽略了中国钢铁行业跨省份的区域与技术异质性,且难以有效捕捉资源洗牌(Resource Shuffling)等出口国的战略调整行为。
来自E3-Modelling的Zoi Vrontisi作《欧盟CBAM及其扩围的结构性与经济影响》主题发言,她分析了当前CBAM及未来潜在扩展的结构与经济影响,指出更广泛的行业覆盖和更严格的碳核算要求将重塑主要经济体的生产与贸易。在问答环节她表示,在NDC/LTS情景下各国的竞争力面临不同幅度的波动;量化模型中保加利亚受影响显著主要源于下游行业出口下滑,而交通部门排放下降产生了一种间接的抵消效应,导致其总排放保持平衡。
来自洛桑联邦理工学院(EPFL)的Marc Vielle博士作《从贸易摩擦到合作:中国应对欧盟CBAM的战略选择》主题发言,他基于钢铁和铝生产的模型研究,评估了中国不同的应对策略(包括贸易措施、国内碳定价和可再生电力投资),指出气候政策和工业转型措施具有解决CBAM挑战的潜力。在问答环节他指出,多国采用CBAM和碳定价可能引发监管碎片化和高昂合规成本,建议通过WTO与UNFCCC开展多边协调,推动全球碳定价框架的逐步趋同。
来自中国科学院(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的王溥教授作《经济与环境公平视角下CBAM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主题发言,该报告审视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对国际贸易竞争力和碳经济不平等的影响,并探讨了国内碳定价和贸易多样化等政策应对措施,提出了关于全球价值链中公平和责任的更广泛问题。在问答环节他明确提出,现行规则让加工出口国承担了进口前体材料(Precursor Materials)的全部碳责任是不公平的,建议建议借鉴《欧盟海关法典》第256条关于内销加工的免税规定,允许发展中国家将进口前体排放与国内加工排放分开汇报,并在满足追溯和第三方核查条件下,仅对国内加工部分履行CBAM证书义务。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绿色经济政策项目主任、高级分析师刘雪野作《欧盟CBAM与中国钢铁行业长期互动影响的量化评估》主题发言。该研究利用自主搭建的CBAM-China Steel Transition 模型,系统分析了欧盟CBAM与中国钢铁行业的长期互动关系,强调了欧盟碳价、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发展进程以及中国钢铁行业工业脱碳步伐在决定未来结果中的关键重要性。
在问答环节,针对如何切实提升CBAM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平性,结合其对欧盟政策的持续跟踪和模型分析,刘雪野提出了以下三项详细的政策优化建言:
第一,修正默认排放值的偏差。虽然现行机制针对不同生产路线设定了默认碳强度值,但这些特定国别的默认值未能真实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技术水平与碳排强度。欧盟应当在JRC现有研究基础上,广泛采纳最新的科学文献证据,并与各出口国政府开展积极沟通,共同构建公平、动态的产品碳强度默认值体系,从而避免因高昂且拥挤的核查资源对各生产国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SMEs)造成不公平的贸易挤压。
第二,通过政府间多边互认协议确立碳价直接等效认定。欧盟应进行调整,直接采信出口国的碳市场履约凭证(如中国全国ETS的清缴证明),全面承认发展中国家已有效支付的实际碳成本,免除欧盟认可机构高成本且重复的二次核查。
第三,引入跨时段追溯扣减窗口以提供时间弹性。针对中国碳市场清缴与欧盟申报周期错配导致的制度性摩擦,机制设计需具备时间弹性,引入24至36个月的延迟清缴或事后追溯抵扣窗口。这允许企业在生产国履约周期完成前先按默认值预缴,随后凭官方履约凭证申请退抵证书,确保碳成本扣减的科学完整性。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长期关注绿色经济与绿色贸易相关政策,及其对相关产业的影响与应对策略。今年4月,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发布报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政策进展与前瞻》,该报告在系统研读欧盟法规、技术说明和主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识别出三项对我国最具实质影响的重点议题,并开展前瞻性分析研究。今年3月20日,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团队与合作者在Cell Press旗下交叉学科旗舰期刊《iScience》在线发表题为“Quantifying the long-term impact of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on Chinese steel industry”(《量化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钢铁行业的长期影响》)的研究论文;该研究系统构建了工序级、基于情景的CBAM-CST综合评估模型,量化模拟欧盟CBAM对中国钢铁行业至2050年的长期成本冲击。2025年7月,iGDP发布报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CBAM) 与中国钢铁行业低碳转型的互动分析模型构建》,该报告聚焦CBAM对中欧贸易与气候合作的长期影响,以钢铁行业为切入点,构建量化分析模型,评估中国出口产品调节费用的中长期变化趋势,为政策制定和产业应对提供参考。



